您当前的位置:首 页 >> 平行志愿

浙江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介绍
[来源:省教育考试院  点击数:  更新时间:2008-6-5 ]
  保护视力色: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(默认色)字体: 】  
    为了降低考生填报志愿风险,缓解考生填报志愿心理压力,扩大考生选择机会,降低高分考生落榜率,减少高分考生高复现象,避免高校生源大小年情况,提高高校投档满足率,从2007年开始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试行“平行志愿”设置及投档办法。
    一、平行志愿设置
    今年高考录取文理科设提前批、第一至第四批院校志愿,其中第一至第四批统一设置为“平行志愿”。
    提前批及艺术、体育类各批次暂不设置“平行志愿”,仍按原办法实行。提前批志愿设第一志愿、第二志愿和参考志愿(四所高校)共六个高校志愿及高校服从志愿。以下所指“平行志愿”均指文、理科第一至第四批院校志愿。
    本科各批(一至三批)的“平行志愿”中均包含A、B、C  三所院校;高职高专批(第四批)的“平行志愿”中包含A、B、C、D、E  五所院校。每所院校均设专业志愿6个及专业服从志愿。
    根据“平行志愿”的录取情况,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、专业,进行“征求志愿”。各批征求志愿均设为平行志愿包含A、B、C 三所院校,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。
    “征求志愿”录取后,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、专业进行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;降分后,视情况决定是否再“降分征求志愿”。“降分征求志愿”的院校、专业设置除与征求志愿相同外,另再增设院校服从志愿。
    所以每一批中,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能有三次填报志愿的机会,其中“平行志愿”是在录取前填报,“征求志愿”和“降分征求志愿”在录取进程视生源情况进行填报。
    二、平行志愿投档办法
    1、投档原则
    “平行志愿”的投档原则为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。
    平行志愿投档分两个过程,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体现 “分数优先”的原则;再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 A院校到C(E)院校的顺序检索,体现 “遵循志愿”的原则。
    特别提醒:各批“平行志愿”及“征求志愿”分别只实行一轮投档,不补充投档。如果考生被退档,则只能参加征求志愿或降分征求志愿的投档。
    2、投档比例
    省内院校一般按不高于1:1.05的比例确定;省外院校一般按不高于1:1.1的比例确定。
    3、平行志愿投档
    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,首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再按排序逐个对考生的“平行志愿”从A院校到C(E)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,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,即向该院校投档。
    考生总分相同时,则按文化总分排序,文化总分仍相同时,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。单科顺序排列:文科类为语文、文科综合、数学、外语;理科类为数学、理科综合、语文、外语。同一学校并列名次全部投档。
    考生在投档时可能出现的以下四种情况:
    第一,考生的分数只要符合A志愿院校投档线,则考生被投到A志愿院校,B、C志愿院校的投档线高低不起作用。
    第二,考生的分数未达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线,而达到B志愿院校的投档线,则考生被投到B志愿院校,C志愿院校的投档线高低不起作用。
    第三,考生的分数未达到A、B志愿两院校的投档线,而达到C志愿院校的投档线,则被投到C志愿院校。
    第四,考生的分数均未达到其所报三所院校的投档线,则考生的三个平行志愿无法被投档,只能参加征求志愿的填报。
    4、征求志愿
    “平行志愿”录取结束后,停止档案流动。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录取状态进行确认(含已录取、预录取和未录取状态),并通过各市、县(市、区)招生考试机构及网络、声讯台等媒体,向考生提供录取情况查询。同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、专业、招生人数等信息,以及少数省属高校预留的少量计划。
    凡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,在规定时间内,到原报名点或户口所在地办理“征求志愿”填报手续。“征求志愿”投档原则及办法与“平行志愿”相同。
    5、降分投档
    “征求志愿”投档后,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,先对“平行志愿”和“征求志愿”进行检索投档,生源仍不足时根据高校申请,视情适当降分:
    (1)一般性降分
对该批次分数线下考生的平行志愿,逐分检索,降分投档;降分最大幅度一、二、三批为10分;第四批可降至组档线。
    (2)政策性降分
    ①海洋运输、地质勘探、农林渔等毕业后工作、生活条件较艰苦的专业以及监狱管理类专业按其隶属关系面向监狱、劳教单位招生的,可在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,对“平行志愿”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(不含专业服从调剂志愿)。
    ②少数民族预科班、民族班,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(其中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为80分、专科为60分,民族班为40分),对“平行志愿”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。
    ③定向就业招生在“征求志愿”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,可在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,对“平行志愿”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(不含专业服从调剂志愿)。
    政策性降分投档均按1:1的比例执行。
    6.降分征求志愿
    降分投档以后生源仍不足的,将视情再进行“降分征求志愿”。“降分征求志愿”投档原则及方法与“征求志愿”相同。
    7.艺术、体育类兼报文理科的生源转移
    艺术、体育类每批录取结束后要进行生源检索,将未被录取又无下批次志愿的考生,及时转入文、理科。为保证兼报文、理科考生的正常录取,艺术、体育类各录取批次的时间,比文、理科相应批次的录取时间分别提前一批,但各批起讫时间保持一致。
    8、特殊类生源
    高水平运动员、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考生,由招生院校提前报送拟录名单;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及我省有关政策规定,预先对上述考生进行审核确定,在平行志愿投档前一天单独提前投档。高校根据录取政策及招生章程规定,调整招生计划,完成录取工作。
    实行“平行志愿”后,招生院校下载考生志愿信息时只显示考生填报本校的志愿,不显示其余“平行志愿”院校名称及院校顺序。
    三、实行平行志愿的意义
    从外省的实行情况结合我省实际分析,试行平行志愿有下列有利之处:
    1.平行志愿在客观上增加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选择范围,有利于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,提高了志愿填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。据对某省实行“平行志愿”的统计,投档率达96%以上,第一批录取考生中,A、B、C志愿分别占56.33%、31.35%、12.3%。
    2. 有利于妥善处理分数与志愿之间的矛盾,减少高分考生落榜情况。“平行志愿”遵循的是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投档原则,严格按照考生的总分顺序,并依次检索考生所填三所(高职高专五所)院校志愿进行投档,较好地解决了以往高分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当而落榜的问题,还可以减少志愿填报中的投机心理,引导考生理性填报志愿。
    3.有利于避免高校生源 “撞车”或“断档”现象,降低高校咨询风险。从某省平行志愿的投档情况看,重点院校生源集中、投档线有所提高;一般院校各得其所;只有很少一部分院校可能会生源不足。
    四、填报平行志愿应注意的问题 
    虽然“平行志愿”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,但风险依然存在,有些风险并非“平行志愿”引起的,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仍需加以注意。第一,考虑到同一院校中专业志愿的不平衡,现行的录取体制是投档数略大于高校招生数,由高校从中择优录取考生,被投出的考生中将有部分考生面临被退档的风险;第二,如果考生所填报“平行志愿”的3所或5所院校定位不准,自己的高考总分不及所填报高校的投档线,则该考生存在无法被投档的风险;第三,如果考生所填报的3所或5所平行院校志愿没有适当的“梯度”,则该生的被投出的机会非常小,假如A院校不能被投出,可能后面的院校都不能被投出。
    填报志愿应处理好以下关系:
    ①国家需要与个人志向的关系。招生计划是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的,各高校的招生专业及人数反映国家、社会对人才的需要。高考志愿是考生志向和兴趣的反映,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在服从国家需要的前提下,自主地选择个人喜爱的院校和专业。
    ②本地院校与外地院校的关系。本地院校离家近、招生计划多,外地院校离家远、招生计划相对少些,考生在填报志愿时,不要眼睛只盯着本地院校,应从各方面综合考虑,采取远近兼顾的原则,尽量增加被录取机会。
    ③招多与招少的关系。各高校招生人数的差异与考生的被录取机会有一定关系,但关键在报考者的总分高低和排位,因此,考生应辩证分析、综合考虑,妥善处理好几方面关系。
    ④“冷门”与“热门”的关系。“热门”专业是目前紧俏、供不应求的专业,报考人数多,竞争就会激烈。“冷门”专业则反之。但“热门”与“冷门”专业是相对的,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需求的变化而变化,因此,填报志愿时应两者结合,相互兼顾。
    ⑤批次与批次之间的关系。高校招生是分批次进行录取的,前一批次的落榜不会影响后一批次志愿的录取,院校录取到哪个批次就依据哪个批次志愿,考生要正确理解。
    ⑥平行志愿中A至C或A至E的关系。由于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,因此考生应根据本人的高考总分来定位自己的志愿,并应使A至C或A至E院校具有适当的梯度,以提高投档命中率,降低投档的风险。
关闭窗口】